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
、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扰乱市场秩序
。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
,虚增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经核实
,存在夸大宣传、 近期
,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公示服务内容 、
针对申请人,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被产权人投诉。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重点监管等措施 。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
